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A股港股

康宏案等4人涉串謀詐騙罪脫,律政司圖上訴終院被拒

經濟通新聞 2024-10-30 10:09


  《經濟通通訊社30日專訊》康宏環球三名前高層與證券公司總經理等4人,涉假裝安排配售股份,原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並被判囚5至7個月。4人早前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擱置判刑。律政司不服裁決,要求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昨頒判辭,拒絕批出相關證明書,指律政司將假設問題包裝成根本不涉及本案的法律觀點,駁回申請。

  上訴庭判辭指,律政司一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認為上訴庭錯誤認為只有在交易是「虛假」的情況下,才能剔除「中間人」的存在。惟上訴庭指出,法庭從沒有作出相關的裁定,而是基於控方同意鼎成與康宏關連人士之間不是虛假交易,加上本案沒有原因可漠視鼎成的存在,故認為原審法官出錯。

  判辭另指,律政司一方提出上訴庭錯誤詮釋上市規則第14A.25條,錯誤認為有關條文所指的交易必須是「上市公司與關連人士之間的直接交易」。上訴庭在判辭反駁指,控辯雙方於上訴聆訊時並沒有就上市規則第14A.25條所指的交易是否只包括直接交易還是涵蓋間接交易,作出條文詮釋的陳詞。因此,上訴庭認為律政司將假設問題包裝成兩項上訴議題,但根本不涉及本案的法律觀點,故拒批相關證明書。

  四名被告分別為康宏前行政總裁麥光耀;康宏前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康宏前經理黃淑安;鼎成證券有限公司前總經理李易明。他們原審時分別被裁定多項串謀詐騙罪成並判囚,後來上訴得直,定罪及判刑獲撤。律政司今年5月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rh)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