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彩虹邨分3期重建需時15年,原址將提供9200伙
經濟通新聞 2024-10-30 17:34
《經濟通通訊社30日專訊》房屋署向區議會提交彩虹邨重建建議方案,11幢樓宇將分三階段重建,最快2028年開始,預料要15年完成。重建後可提供約9200伙,較現時約7400伙,增加1800伙或約24%。
*第一期清拆戶可搬至新美東邨*
據房屋署提交至黃大仙區議會的文件,首批清拆的包括碧海樓、金碧樓、丹鳳樓和2所空置校舍,預計在2028至2029年入伙的黃大仙美東邨,將會提供2450個單位用作首期遷
置,可以容納三分之一的受影響住戶。住戶亦可遷往合適的翻新公屋單位,如有意購買居屋或綠置居單位,亦可享有優先資格。第一期建築工程估計可提供約3200個新單位,足以容納受第二期清拆影響住戶,預計大約2035至2036年落成入伙。
*第三期預計約於2048年至2049年落成入伙*
至於第二期清拆,房屋署建議清拆同樣位處龍翔道旁的錦雲、紅萼、金漢和白雪樓及相關配套設施,以騰出土地擴闊一段龍翔道,及重新配置現於紅萼樓和金漢樓附近的巴士停泊灣;住戶
將遷至新彩虹邨第一期。第二期建築工程將於第二期清拆完成後立即展開,估算完成後可提供約4100伙和相關配套設施,作為第三期的遷置資源,預計約於2042年至2043年落成入伙。
第三期清拆,房屋署初步構思包括餘下的翠瓊、金華、綠晶和紫薇樓及相關配套設施,以及多層停車場;住戶將遷至新彩虹邨第二期。第三期建築工程將會於第三期清拆完成後立即展開,估算完成後可提供約1900個伙和相關配套設施,預計約於2048年至2049年落成入伙。
*可選擇遷往任何地區的翻新公屋單位*
房屋署在文件表示,除上述遷置安排外,在資源許可情況下,會讓受影響住戶遷往其選擇的任何地區的合適翻新公屋單位;亦會獲發放住戶搬遷津貼。(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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