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提8對策救低薪 薪資揭露門檻提高至5萬、擬設上市櫃申請最低工資門檻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2024-10-31 11:45
行政院長卓榮泰昨(30)日主持經發會,他延續前次會議決議,並提出 8 項創新對策。他請相關部會研議「薪資透明化」,包含 3 項創新對策:薪資揭露門檻,提升至 5 萬元;最低工資之 1.3 倍(約 37,167 元),納入上市(櫃)公司申請許可審核;將相關勞權指標,例如基層員工「薪資平均數」及「薪資中位數」變動比等,於 114 年納入永續報告書揭露範圍及公司治理評鑑項目。
卓榮泰表示,行政院已於 107 年提出 10 項薪資對策,昨日他特別針對「政府作為加薪引擎」、「薪資透明化」及「中小企業賦能」等 3 大項目提出 8 項創新對策,作為 10 項薪資對策的延伸;未來政府也將持續完善公共支持體系,減輕家庭育兒顧老雙負擔,協助婦女重返職場、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續留或重返職場,提高其勞動參與率,確保臺灣經濟成長動能。
卓榮泰在會中特別提出 8 項創新對策,作為 10 項薪資對策的延伸,而 8 項創新對策共分為三大項目,第一大項為「政府作為加薪引擎」,包含 3 項創新對策:第一,政府部門應負擔起帶頭的責任,114 年起中央政府的約聘 / 約僱 / 約用人員,以及勞務承攬進駐政府單位工作服務的基層員工,月薪應高於最低工資 1.1 倍(約 31,449 元);第二,政府部門應定期檢討及提高勞務採購薪資標準,應高於最低工資 1.1 倍(約 31,449 元);第三,金管會修正《證券交易法》,要求上市(櫃)公司要在章程中明定,從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基層員工調薪或分配酬勞。
第二大項為「薪資透明化」,包含 3 項創新對策:
第一,請勞動部研議修正《就業服務法》薪資揭露門檻,提升至 5 萬元。
第二,請金管會研議將一定之薪資門檻,即最低工資之 1.3 倍(約 37,167 元),納入上市(櫃)公司申請許可審核,以利提升非主管員工薪資,確保合理薪資條件。
第三,請勞動部與金管會等部會共同研議將相關勞權指標,例如基層員工「薪資平均數」及「薪資中位數」變動比等,於 114 年納入永續報告書揭露範圍及公司治理評鑑項目;另上市(櫃)公司實收資本額 100 億元以上者,自 117 年度起申報性別薪資差距,讓加薪狀況、性別平權落實程度更公開透明。
第三大項為「中小企業賦能」,包含 2 項創新對策:
第一,請經濟部擴大輔導,創造中小微企業獲利及加薪能力,受益對象主要為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及製造業,而企業成功提升獲利後,應將為員工加薪或分潤,納入後續政府輔導方案申請的要件之一,其中也包含已修正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提高企業幫員工加薪的租稅優惠;
第二,為帶動國內薪資水準成長,經濟部將研議新增「鼓勵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信用保證措施」,對員工加薪經金融機構或信保基金核認屬實之中小企業,額外提供 3,500 萬元保證融資額度,保證成數最高 9.5 成,保證手續費從低以 0.1% 計收。卓院長強調,他昨日率先提出 8 項創新對策,未來仍可因應各種情勢變化持續增加提出「10+N」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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