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11.18起向車主收集聯絡方式,為明年發電子告票作準備
經濟通新聞 2024-11-01 17:29
《經濟通通訊社1日專訊》立法會早前通過修例,以電子方式發出交通違例事項告票,並向駕駛執照和車輛牌照申請人收集電子聯絡方式。運輸署將於本月18日起,在處理各種牌照申請時,向車主或相關牌照持有人,收集已核實的電子聯絡方式。警方表示,有關告票電子化的工作仍在籌備,詳情會於明年上半年實施前公布。
當局表示,如車主或駕駛執照持有人已向運輸署提交「已核實電子聯絡方式」,警方會於發出告票時,根據該電子聯絡方式發出電子告票,如提供的是流動電話號碼,告票會以電話短訊發出;如提供的為電郵地址,告票則會以電子郵件發出。
電子告票推行初期,警方會同時提供傳統紙本告票。相關短訊的發送人名稱會以「#」字開頭,內容不會附有任何超連結。警方呼籲市民如有懷疑,不要提供任何個人資料,亦不要點擊任何超連結。
另外運輸署表示,本月18日起,新申請或延續駕駛執照及車輛牌照等21項牌照時,須提供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以便未來接收警務處及運輸署的訊息。(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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