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淑佩:富戶不一定等同濫用公屋,不會在無把握下對劏房嚴厲執法
經濟通新聞 2024-11-06 09:03
《經濟通通訊社6日專訊》房委會早前公布的《長遠房屋策略》中指出,將推出「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為提供確切情報舉報濫用公屋的實名舉報人士提供獎賞。房屋署署長羅淑佩出席電台訪問時表示,富戶不一定等同濫用公屋,討論焦點應在於「富戶」多繳的租金金額,應該定於甚麼市值租金水平才公平合理。
*舉報方法可提供更佳線索*
她指出,將去年首階段8.8萬戶申報個案,於土地註冊處作配對後,在報稱沒有在本港擁有住宅物業的住戶中,發現部分戶主或者家庭成員擁有物業,百分比大約是0.5%,但同一時
間收到的舉報個案中,找出有住戶擁有住宅物業的成功率約有1.5%,兩者相差3倍,顯示舉報方法的確能提供更好線索,協助署方提升打擊濫用公屋的效率。
另對於公屋富戶討論中,她指出一直將濫用公屋和富戶分得很清楚,而外界可能將問題想得相對簡單,認為要求現有4萬多戶富戶遷離公屋單位,讓他們進入私人市場就能夠解決問題,但私人市場是否能一下子配合,能否提供足夠供應,加上政府正在處理分間單位問題,房屋局亦會考慮有關情況,從整體市場著眼不能夠只顧公屋就不考慮其他問題,否則只會造成混亂。
*若劏房戶被迫遷,可向差估署舉報*
施政報告宣布將透過立法方式解決劏房問題,符合標準的單位將名為「簡樸房」。她引述數據指,現有約11萬劏房戶中,約6成具備申請公屋資格,按未來10年的公屋供應量,相信可
以處理。至於餘下4成,即約4萬多戶,她強調當局絕對不會在無把握做好安置的情況下大規模執法。
即使有即時安置需要,當局亦「有貨在手」,除了過渡房屋,簡約公屋的住戶「上樓」後,亦有可能日後用作安置,當局有亦數千個中轉房屋單位可以動用。
至於近日有報道指有劏房業主以提早改建為名,迫遷租戶。她指出若情況屬實,鼓勵相關租戶向差估署舉報,因租戶受劏房租管條例保障,若以改建為名,在租約未滿前收回單位,趕走租戶為違法,租戶有權舉報。(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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