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清: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公告原股東認購比率、委託代收股款銀行及存儲專戶銀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1-20 16:10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3/11/05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3/11/01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3/08/09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0,000,000元/發行股數:6,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9.發行價格:待訂定價格後另行公告。
10.員工認股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0%,計600仟股供員工認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
80%,計4,8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41.6814股。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股數10%,計600仟股對外辦理公開申購。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認股基準日起之五日內,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自行辦理拼湊,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
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
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2/11
17.最後過戶日:113/12/06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2/07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2/11
20.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3年12月13日至114年01月13日止
(2)特定人認股繳納期間:114年01月14日至114年01月15日止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11/20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永豐商業銀行社子分行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臺灣銀行連城分行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及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
期間:113年 11月18日起至113年12月11日。
(2)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01
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033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嗣本次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法令規定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須予變
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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