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鎘」問題大了!115年起巧克力及可可粉不符鎘限量標準 最重罰300萬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2024-11-28 20:23
衛福部今 (28) 日表示,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凡於市面流通販售之巧克力及可可粉,均應符合鎘之限量標準;違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7 條規定,依同法第 48 條限期改正,產品應依第 52 條沒入銷毀,否則將處新台幣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
衛福部指出,本次標準所管制之巧克力,係指以可可膏、可可脂或可可粉等可可製品為原料,經調配後,不含內餡之固體型態產品;「可可粉」,係指可可膏經壓榨分離去除可可脂後取得之粉末,或可可豆仁經烘焙後碾碎之碎粉。其他含有巧克力之複合性產品 (如: 堅果巧克力、巧克力麵包、巧克力餅乾、巧克力蛋糕、巧克力抹醬等),或添加其他食品原料 (例如奶粉、糖) 之沖調可可粉飲品,皆應依源頭管理之原則,確認所使用之巧克力及可可粉原料符合有關標準後,才能作為加工用途。
由於可可豆累積重金屬鎘之風險較其他重金屬高,故我國與 Codex 及其他先進國家相同,皆優先針對鎘提出管制標準;我國仍將持續蒐集國內外相關研究及監測資料,視需求滾動評估增修訂相關標準。
衛福部表示,本案於預告評論期間接獲各界意見,因綜合考量巧克力原料進口後之流通供應鏈、調整品管要求及已合法流通產品之產銷期程,以及權衡維護食品安全之公眾利益急迫性,故酌予調整緩衝期,本標準實施日期將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屆時凡於市面流通販售之產品,皆應符合新訂標準,非以產品之製造日期認定,提醒各相關產業界仍應及早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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