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樓: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103年盈餘分配案,業經104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配發現金股
利每股新台幣1.08元(發放至元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依目前已發行流
通在外股份總數1,470,000,000股計算,應發現金股利總額為
1,587,600,000元。
二、依104年6月24日第六屆第十五次董事會決議訂定104年7月5日為配息基準
日,並依法規定自104年7月1日至104年7月5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
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4年6月30日下午五時前親臨或以
掛號郵寄(郵寄者以寄達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過戶
手續,俾享受配息之權利。
三、現金股利預訂於104年7月15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
及郵費由股東支付,現金股利金額在新台幣30元以下者,請股東憑現金股
利發放通知書逕洽或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領取。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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