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上菜!114年「十全」大補丸:減稅、便民、延長優惠...一次看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2024-12-27 16:57
財政部今 (27) 日年終「大放送」,公布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的 10 項利民便民措施,包括多項減稅優惠措施,除減輕民眾負擔,並提供更便利稅務服務,打造友善賦稅環境。
一、調高 113 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綜所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等,114 年 5 月報稅適用:
(一) 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由新臺幣(下同)20.2 萬元調高至 21 萬元。
(二) 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
1、免稅額:由 9.2 萬元調高至 9.7 萬元;滿 70 歲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免稅額由 13.8 萬元調高至 14.55 萬元。
2、標準扣除額:單身者,由 12.4 萬元調高至 13.1 萬元,有配偶者,由 24.8 萬元調高至 26.2 萬元。
3、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 20.7 萬元調高至 21.8 萬元。
4、課稅級距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亦按物價指數上漲幅度調整。
5、基本所得額免稅額由 670 萬元調高至 750 萬元;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由 3,330 萬元調高至 3,740 萬元。
三、修正幼兒學前及房租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規定:
1、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擴大至 6 歲以下子女,第 1 名子女扣除 15 萬元,第 2 名及以上子女每人扣除 22.5 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
2、房屋租金支出由列舉扣除改列特別扣除項目,每一申報戶扣除上限調高至 18 萬元,原則限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自有房屋,並訂定排富規定。
四、調高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
買賣業等「銷售貨物」業別起徵點每月銷售額由 8 萬元調整為 10 萬元;裝潢業等「銷售勞務」業別起徵點每月銷售額由 4 萬元調整為 5 萬元。
五、續延長現股當沖證交稅率減半為 1.5‰至 116 年 12 月 31 日
(待立法院三讀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修正案)。
六、免徵貨物稅優惠延長 5 年:
購買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延長免徵貨物稅期間 5 年至 118 年 12 月 31 日。
七、調高 114 年發生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之課稅級距金額如下:
(一) 遺產淨額 5,621 萬元以下、超過 5,621 萬元至 1 億 1,242 萬元、超過 1 億 1,242 萬元,分別適用 10%、15%、20% 稅率。
(二) 贈與淨額 2,811 萬元以下、超過 2,811 萬元至 5,621 萬元、超過 5,621 萬元,分別適用 10%、15%、20% 稅率。
八、優化綜合所得稅網路(含手機)申報服務:
規劃全新申報流程,登入報稅系統立即顯示繳(退)稅金額,確認內容正確無誤後,可直接進行繳(退)稅及申報上傳。
九、新增個人網購詐騙退稅線上申辦服務:
於關港貿單一窗口建置「個人跨境網購詐騙更正進口報單退稅」線上申辦服務。
十、開放納稅義務人以憑證查詢或列印快遞貨物稅費繳納證明:
於關港貿單一窗口建置 TP103「海關進口快遞貨物稅費繳納證明」,得比照報關業者或快遞業者,以憑證註冊登入查詢與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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