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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新光三越氣爆釀傷亡 金管會說明2險種承保狀況

鉅亨網記者陳于晴 台北 2025-02-13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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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新光三越氣爆釀傷亡 金管會說明2險種承保狀況。(鉅亨網資料照)

台中新光三越百貨今 (13) 日驚傳氣爆,造成 4 死 26 人輕重傷事故,外界關注產險業承保情形,金管會保險局說明,商業火險由新光產險 (2850-TW) 主辦比重 70%,國泰產險、明台產險、泰安產險共保 3 家各承保 10%;另外,公共意外險則是由新光產險 100% 承保。

保險局主秘古坤榮指出,本案相關傷亡情形及理賠情況,已由保險公司派員了解,正在評估中。


依照台中市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第五條規定,最低投保金額如下: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台幣 300 萬元;二、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台幣 300 萬元;三、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台幣 3000 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最低保額為 4800 萬元。目前來看,業者承保都有符合規定。

古坤榮強調,商業火險的保額是經各保險契約來約定,台中新光三越的詳細投保內容,須由各家產險公司對外說明。

據悉,有一家七口澳門旅客路過新光三越也有所傷亡,是否有在商業火險或公共意外責任險的理賠範圍內?對此,古坤榮回應,涉及相關責任歸屬還要進一步釐清,各公司後續會去調查。此外,火災的原因是氣爆,有在商火的附加條款內,因此都有在保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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