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公司代號:2303公司名稱:聯電發言日期:2025/02/26發言時間:15:13:25發言人:劉啟東1.事實發生日:114/02/262.捐贈原由:辦理文化教育之推動3.捐贈金額:新台幣16,290,000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聯華電子科技文教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受本公司捐贈之金額達其實收基金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財團法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