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款公司代號:2895公司名稱:陽信銀行發言日期:2025/03/05發言時間:10:23:09發言人:何坤堂1.事實發生日:114/03/04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會114年3月4日決議通過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1)員工現金酬勞為新台幣93,198,876元,無股票酬勞。(2)董事現金酬勞為新台幣46,599,430元。上述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之金額無差異。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