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104年5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012,500,000元,每股配發金額依除息基準日民國104年6月21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之,每股配發新台幣7.5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二、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04年7月6日(星期一)由本公司股務室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