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泥: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規定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案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3-10 18:26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4/03/1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環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462,70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配合子公司之需求
(1)公司名稱:環球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58.18%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462,70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配合子公司之需求
(1)公司名稱:利永環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462,70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配合子公司之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環球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建物及土地
(2)價值(仟元):300,00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0
5.計息方式:
按本公司114年度平均借款利率加碼0.1%計算利息,
依實際動撥日起算,以實際動撥金額計算利息,
並於還款日收取本金及利息。
6.還款之:
(1)條件:
還款日收取本金及利息
(2)日期:
依董事會授權期間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20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0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
環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828,750
環球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32,329
利永環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000
(2)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
環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51,239
環球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0,169
利永環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8,828)
(3)本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來源除金融機構融資外,部分由本公司自有資金支應
(4)本公司董事會於113年3月15日授予本案三公司之資金貸與額度,截至
114年3月10日動用金額均為0元;本公司於114年3月10日董事會決議
撤銷先前授予本案三公司之資金貸與額度,並於同日重新授予資金貸與額度。
資金貸與額度內容公告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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