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公司代號:2006公司名稱:東和鋼鐵發言日期:2025/04/25發言時間:17:41:20發言人:陳俊良1.契約種類:自地委建2.事實發生日:114/4/25~114/4/25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1.契約相對人:璞慧建設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無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以自地委建方式參與璞慧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臺北市中山區正義段三小段430地號等24筆土地都市更新重建計畫案」。2.本公司按委建土地面積產生之允建總容積面積佔本案新建大樓辦公棟總容積面積之比例負擔辦公棟更新費用,並分回100%權利價值之辦公空間面積及車位數。實際可分配辦公室坪數、車位及價值,依都市更新審查結果及建築主管機關核定建照所載為準。3.契約總金額:新台幣NTD10億6,990萬元(以實際發生金額為準,採實作實算)。4.契約起迄日期:自契約生效日起至本案完成更新成果備查日止。5.限制條款:無。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不適用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8.取得之具體目的:都市更新重建後做為辦公使用。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4月25日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4年04月25日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其他敘明事項:1.本次都更案經由114年04月25日董事會通過。但就「委託興建房屋及都市更新實施契約書」,其部分條文仍需修訂,相關修正內容經下次董事會確認並通過後,始得辦理簽約。2.擬自契約生效日起至本案完成更新成果備查日止,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