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能服: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轉投資東達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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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東達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4/5/8~114/5/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不適用。
(2)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50,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
三金鑛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三金公司)、
東達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東達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三金公司及東達公司均為本公司之母公司旗下關係企業。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符合公司地熱電廠發展需求。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三金公司於113年5月6日設立東達公司,持有其100%股權,
並無前次移轉交易,故不適用。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承上所述,故不適用。
(4)前次移轉日期:承上所述,故不適用。
(5)前次移轉金額:承上所述,故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1)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為關係人者且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三金公司,為本公司之母公司旗下關係企業。
(2)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
三金公司於113年5月6日設立東達公司,以每股新台幣10元認股,累計增資東達
公司新台幣600萬元,持有其100%股權,並無發生所有權人異動情形。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易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依協議書規定。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經114年5月8日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轉投資東達公司。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會計師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3)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0.01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累積持有股數(含本次交易):45,000仟股。
(2)持有金額:新台幣450,000仟元。
(3)持股比例:98.68%。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最近財報總資產比例:19.87%。
(2)占最近期財報歸屬母公司業主權益比例:40.35%。
(3)最近財報營運資金數額 788,041 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期透過共同開發地熱發電相關業務,多元化拓展綠能事業版圖,挹注穩定及長期的
營收動能。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5月8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5月8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千向曜帆合署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古又帆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7282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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