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綠電開Turbo!經部拋風場審查4大精進措施 產關審查「加速」至最快24天可完成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為持續精進離岸風電申設程序,經濟部近日召集能源署及產業發展署研商加速離岸風電審查行政作業機制,提出聯合審查、隨到隨審、定期審查及預審機制等具體策進作法,協助加速風場申設時程。精進後整體產關審查作業可縮短 27 至 73 日,規劃於 24~26 日完成審查作業。

針對精進措施,經濟部能源署說明如下:
一、產業關聯審查程序,潛力場址由產業發展署及能源署整併現行兩階段審查程序,以聯合審查方式辦理,並採隨到隨審、每兩週定期召開審查會議,提升審查效能;區塊開發相關案件,產業發展署及能源署亦將以前述原則,採隨到隨審、每兩週定期召開審查會議的方式辦理。
二、原產業關聯申請文件書面審查作業時間約需 6 至 11 日可縮短於 5 日內完成;業者補件原需費時約 24 至 60 日,產業發展署可預先協助業者釐清爭議,使業者補件縮短為 5 至 7 日;原審查會議召開及紀錄發函作業時間約需 21 至 28 日,可精進於 14 日內完成;精進後整體產關審查作業可縮短 27 至 73 日,規劃於 24~26 日完成審查作業。
三、產業發展署將明確產業關聯審查流程及彙整應備文件相關目錄等資訊,對外公開供開發商及國內供應鏈等瞭解相關資訊。
四、有關離岸風電電業程序相關許可之審查機制,能源署將就籌設許可、施工許可及電業執照等相關審查機制,續採預審方式並每月定期召會審查。
經濟部再次強調,經濟部將持續優化離岸風電審查行政程序,並明確相關審查標準以利業者遵循,若業者資料完備並配合相關時間送件,將可有效減少審查時間,加速風場開發期程並降低違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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