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鬆綁!7/1起公司債轉換股票 將不受「股東會閉鎖期」限制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股價波動劇烈時,投資人將能更靈活掌握轉換時機。櫃買中心表示,金管會放寬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持有人,於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得請求(交)換、認購等作業,從此投資人在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也可轉換公司債為股票,自 114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適用於生效日符合條件的債券。

過去投資人持有可以轉換成股票的公司債,包括可轉債、交換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在公司召開股東會前的「停止過戶期間」,如股東常會是 60 天,這段期間,不能把債券轉成股票的,亦即「閉鎖期」,即使股票價格飆漲,也無法行使轉換權利。
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投資人在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也可轉換公司債為股票,但有個前提:不能變更股東名簿登記,雖可拿到股票,但不能因此參加股東會投票。
櫃買中心提醒投資人,本案只適用於 2025 年 7 月 1 日後符合條件的債券。新制實施前已發行之轉 (交) 換公司債,仍需依原規定辦理,除非公司主動申請變更債券轉換辦法並獲主管機關核准。若未完成辦理變更公司債轉 (交) 換辦法者,仍應依原辦法規定於股東會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停止轉 (交) 換,即不適用新制;發行人可依主管機關規定程序並檢附相關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公司債轉 (交) 換辦法,經主管機關核備後,即可於股東會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接受申請轉 (交) 換為標的股票。
為便利投資人區別流通之轉 (交) 換公司債是否適用新制,自 7 月 1 日起櫃買中心官網「債券」專區項下「重要消息」之「股東會股票停止戶期間須停止轉 (交) 換債券」,將揭示尚未適用新制 (亦即股東會股票停止過戶期間仍需停止轉 (交) 換) 之債券清單(包含債券代號及債券簡稱),以供投資人查詢了解,歡迎投資人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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