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公司代號:3023公司名稱:信邦發言日期:2025/07/25發言時間:10:37:31發言人:張集州1.事實發生日:114/07/252.公司名稱: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澄清07/25工商時報B03版6.報導內容:…今年連續第五年獲利逾1個股本無虞。…信邦指出…7.發生緣由:應證交所要求澄清上述內容8.因應措施:本公司未自願公告財測,投資人應以本公司公告之財務數據為準,特此澄清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