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一百零四年第二季,已執行取得股數計443,000股。二、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為普通股時,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採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直接將股票撥入認股權人之集保帳戶。三、經轉換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相同。四、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100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