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翔:公告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催繳期間屆滿暨股票發放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7/29
2.公司名稱:皇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股款繳納催繳期間,前已訂定自114年06月27日至
114年07月28日下午3時30分止。
6.因應措施:
(1)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股東及員工,自114年07月28日下午3時30分停止繳納
並喪失其權利。
(2)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所認購之股數,預計於114年8月8日劃撥至股東及
員工指定之集保帳戶。
(3)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67號B1,電話:02-2586-5859)。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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