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息)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7-14 19:51
第二條 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7/1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股票股利: 94,500,000元 3 元/股
普通股現金股利:393,750,000元 12.5元/股
4.除權(息)交易日:104/07/29
5.最後過戶日:104/07/3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7/3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8/04
8.除權(息)基準日:104/08/04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發放日為民國104年08月31日。
(2)增資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者,
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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