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隼:澄清工商時報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7/20
2.公司名稱:旭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有關104/07/18工商時報B2版報導「旭隼上半年EPS高近8元,
全年可戰18元,業績超亮」。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1)本公司並未發佈任何預測性財務數據,該報導所載數字係為
媒體臆測推估,本公司特此慎重澄清說明。
(2)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訊息,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9.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於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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