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7/212.公司名稱:曜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除息配發現金股利,依據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轉換價格由新台幣73.5元調整至新台幣69.96元。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調整後之轉換價格自104年08月10日開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