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盟:說明104年7月17日檢調單位至本公司調查一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7/17
2.公司名稱:偉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檢調單位於104年7月17日至本公司進行搜索調查。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之調查。
(2)因尚屬調查階段,本公司靜待調查結果。
9.其他應敘明事項:對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