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化:補充公告本公司簽訂高雄氣爆案「三方協議書」及「和解契約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7/17
2.公司名稱: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本公司與高雄市政府、華運倉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三方協議書」,並由本公司
代表高雄市政府、本公司及華運倉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731氣爆事件罹難者之全體
繼承人及有請求權之人達成和解,簽署「和解契約書」。
8.因應措施:
高雄氣爆案每名罹難者和解金1200萬元,罹難人數32人,和解金總額預估最高
為3.84億元,將由本公司自有資金先行墊付,最遲分四年給付。法院判決確定後,
由榮化、華運和高雄市政府依比例分攤找補。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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