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日本ETF傘型基金」募集案申報生效
鉅亨網新聞中心
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富邦日本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富邦日本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自104年7月16日申報生效。該基金之2檔子基金分別為「富邦日本東証單日正向兩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富邦日本東証單日反向一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整,保管機構均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該2檔子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富邦日本東証單日正向兩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追蹤東証正向2倍指數(TOPIX Leveraged (2x) Index)之績效表現為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該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政府公債、貨幣市場工具、證券相關商品、國外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為因應標的指數之正向倍數表現之複製規則所需,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曝險部位,應以每營業日持有期貨、選擇權之契約總市值或總(名目)價值之合計數,不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正向之220%為限。
富邦日本東証單日反向一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追蹤東証反向1倍指數(TOPIX Inversed (-1x) Index)之績效表現為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該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政府公債、貨幣市場工具、證券相關商品、國外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為因應標的指數之反向倍數表現之複製規則所需,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曝險部位,應以每營業日持有期貨、選擇權之契約總市值或總(名目)價值之合計數,不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反向之110%為限。
本基金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與傳統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同,不適合長期持有,僅符合台灣證券交易所定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
「富邦日本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 從6月延至9月?市場重估聯準會降息節奏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