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4/07/242.函請補正期限:104/07/283.補正內容:更正本公司103年年報封面及第101、107頁內容。4.因應措施:補正後重新上傳股東會後修訂本至公開資訊觀測站。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