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4/07/212.函請補正期限:104/07/243.補正內容:補正本公司103年度年報第32~33頁、212頁內容4.因應措施:依規定公告補正並上傳103年度股東會年報(股東會後修訂本)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