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25日專訊》據《中證金牛座》報道,中國證券業協會正在修訂《證券分析師參加外部評選規範》,旨在進一步規範證券公司及其分析師參與外部評選活動。此次修訂首次明確要求將分析師履行社會責任、踐行中國特色金融文化納入考核體系,並建立起主辦方承諾函制度等創新監管機制。
這是自《規範》於2019年10月發布、2023年9月首次修訂後的再次重要調整,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8日。新規並將規範對象明確為證券公司及其研究部門、團隊、分析師,同時增加證券投資顧問參加評選活動參照本規範執行的表述。業內人士認為,新規聚焦當前分析師評選中的多個痛點,有望進一步推動賣方研究業務真正回歸研究能力和專業價值的提升。(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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