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郵輪旅客人次創歷史新高 交通部:三箭齊發強化旅客權益保障
鉅亨網記者黃皓宸 台北
交通部航政司今 (5) 日表示,今 (2025) 年度我國郵輪旅客將超過 110 萬人次,超越疫情前 105 萬人次水準,寫歷史新高。為強化郵輪旅客權益,交通部將三箭齊發,除已指定航港局,擔任主政機關,並要求以母港營運之外籍郵輪在台設立分公司,完備定型化契約規範,以保障旅客權益。

航政司指出,郵輪產品涵括食、宿、遊、購、行,非屬單純的運輸服務範疇,郵輪消費關係更涉及旅客、旅行社與郵輪公司三方,今年 4 月一艘歌詩達郵輪行程中故障,約 3 千名旅客一度受困沖繩,因而衍生消費爭議,為強化郵輪旅客權益保障,交通部強化郵輪旅客權益保障,推三項精進作為。
其中首項精進作為,即是指定航港局為郵輪主政機關,負責整體協調與督導,未來如發生重大消費爭議案件,也將會同觀光署成立「郵輪消費爭議處理小組」,邀消費者保護機關、旅行社、郵輪公司及船務代理共同研議處理;同時也要求航港局及觀光署建立郵輪消費爭議資訊揭露,定期於官網公告相關消費爭議案件統計與處理情形。
第二項則是要求郵輪公司自明 (2026) 年度元旦起,如在台以母港營運載運旅客,應設立分公司或委託我國船務代理業負責處理消費爭議案件,以強化在地責任、落實在地管理。
第三項則是全面檢討完備郵輪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航政司說明,觀光署雖已訂定「郵輪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惟主要適用於團旅,針對多數郵輪旅客屬個別旅遊,研議增訂「郵輪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預計在今年底前提出草案。
另針對郵輪公司直接銷售或是委旅行業代售之郵輪產品,航港局已研訂「郵輪船票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目前草案已送行政院研議中,最快明年起即可上路。據了解,草案規劃,若郵輪故障或可歸責業者因素,致行程延誤,旅客可按日請求賠償,賠償依照費用除以日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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