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財政部近期正式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這項修法被視為廣大繼承人的救星。過去法律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或子女等親屬的財產,都必須「視為遺產」併入總額課稅,卻常發生「先生送錢給配偶,子女卻要幫忙繳稅」,甚至發生遺產稅比領到的錢還多的不合理情況。財政部推動此次修法,確保稅負歸屬更趨合理。
此次草案最重要的改變在於解決「代人繳稅」的不平。未來國稅局將直接擴大納稅義務人範圍,針對死亡前 2 年贈與的財產,會按比例計算增加的稅額,並直接對「受贈人」發單課稅。
資誠家族辦公室協同主持律師鄭策允指出,這項調整徹底解決了憲法判決指出的不平等問題,以後配偶拿到的贈與,稅金就由配偶自己付,不會再發生子女拿不到錢還要幫長輩扛稅的窘境。
在節稅權益方面,草案也釋出利多,允許將這筆生前贈與配偶的財產納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扣除額計算。雖然這能增加扣除額來省稅,但鄭策允提醒,繼承人在給付這筆錢時,不能直接用配偶已經拿到的贈與來抵銷,必須從其他遺產中額外撥款。此外,考量到受贈人可能一時拿不出錢,草案也刪除了現行稅額須在 30 萬以上才能分期繳納的門檻,大幅減輕納稅人的壓力。
儘管法律變得更公平,專業律師仍建議民眾應及早進行資產管理。鄭策允表示,若家族資產遍及海內外或有多重國籍,更應重新檢視近 2 年的贈與紀錄,並分析是否有足夠的稅源繳納。財政部政務次長阮清華也曾強調,完善的稅務規劃是資產傳承的關鍵,提前設計合法且合理的架構,才能避免留給子孫的不是財富而是稅務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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