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隔熱紙法制化管理 公路局::2/28起新制上路實施
鉅亨網記者黃皓宸 台北
交通部公路局於今 (3) 日說明汽車隔熱紙透光率法制化管理新制內容,新制規定一般汽車若黏貼隔熱紙,前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 70%以上、前側窗可見光透過率 40%以上,計程車及幼童專用車的隔熱紙規定,前擋 70%以上、其餘車窗及後擋風玻璃均為 40%以上,新制於 2 月 28 日起上路實施。

公路局表示,交通部於去 (2025) 年 2 月道安記者會公布道安三箭,揭示推動汽車隔熱紙管理,規劃先朝宣導教育再推動法制作業。
考量國內氣候條件、道路環境、國人用車習慣及價格可負擔性,同時也比較各國規範後,交通部先於去年 6 月 30 日公布「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使用指引」,讓民眾對汽車黏貼合格的隔熱紙有所認識;也考量國內新車銷售、民眾容易選用、未來檢驗方式明確,期間多與車商、業界溝通後,以隔熱紙單品管理方式,從源頭來推動黏貼隔熱紙產品符合標準的新制措施。
公路局指出,合格隔熱紙產品會有合格標識,該標識有 2 種方式,一種是業者自行烙印 (相關烙印樣式可參考車輛安全審驗中心之「車輛安全資訊網」合格產品專區,另一則由專業機構印製、車安中心核發。
業者自行烙印的合格標識,格式由申請者訂定,內容至少應包含廠牌、型號及可見光透過率;由車安中心核發的合格標識,應黏貼於車內前擋風玻璃右下角處 (從車內方向往外看,副駕駛座側),黏貼張數以 1 廠牌、1 型號、黏貼 1 張為原則。
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也表示,交通部納管隔熱紙是希望在兼顧國內氣候車內溫度、隱私、行車安全、國人用車習慣及價格可負擔的基礎上規劃,這項政策推動是政府、消費者及產業共識與合作,大家共同努力才能順利推動。
公路局說明,考量國內車輛銷售模式,有相當比例由車輛銷售端協助民眾黏貼隔熱紙,因此公路局暨所屬監理機關已與各大汽車經銷商、代理商、公會等建立合作機制,未來民眾購車後若有黏貼隔熱紙需求,銷售端將共同宣導及協助選用符合標準規定的隔熱紙,以提升駕駛人行車的識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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