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和:董事會強烈反對巴拿馬判定
鉅亨網編譯鍾詠翔
長和周三(4 日)在港交所發布公告,稱巴拿馬港口公司(PPC,為本公司間接持有 90% 權益之附屬公司)已獲得意見,指巴拿馬最高法院宣布的判定,以及巴拿馬政府就 PPC 於該兩個港口之碼頭營運採取的相應行動,與相關法律框架,以及批准該特許經營合約的法律並不一致。

PPC 周二已展開並將根據適用特許經營合約及國際商會之仲裁規則,積極果斷對巴拿馬共和國進行仲裁。
長和表示,董事會強烈反對巴拿馬的判定及相應行動,本集團繼續咨詢法律顧問,保留一切權利,包括就該事宜訴諸進一步國內及國際法律程序。
另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就巴拿馬最高法院判定巴拿馬政府與和記港口巴拿馬港口公司續約經營的兩個巴拿馬港口違憲一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1 月 30 日表示強烈不滿及堅決反對。
政府發言人表示,強烈反對任何外國政府在國際經貿關系中使用脅迫、施壓或其他不合理的手段,嚴重損害香港企業在當地的合法經營權益。這亦會嚴重損害當地營商環境,勢必動搖投資者信心,並損害雙邊關係和兩地長遠經濟發展。
特區政府重申,巴拿馬政府應尊重合約精神,為當地依法營運的企業提供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確保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受干預。香港企業在巴拿馬經營和投資,應獲公平合理的待遇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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