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電子: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發放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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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一○四年六月十一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一○三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581,478,509元整,每股配發新台幣2.75193825元;暨由資本公積提撥新台幣41,534,180元整,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股票4,153,418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整。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8514號函申報生效。
二、茲依照公司法相關之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之主要內容如左:
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3.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4.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5.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6.F113020電器批發業。
7.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8.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9.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10.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11.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12.CC01090電池製造業。
13.F113110電池批發業。
14.I501010產品設計業。
15.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
16.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
17.CE01021度量衡器製造業。
18.F113060度量衡器批發業。
19.F401010國際貿易業。
20.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苗栗市國華路五八二號。
(四)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均得連選連任。
(五)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章程訂定於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六)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定股份總額4,500,000,000元分為450,000,00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得分次發行,其中保留參仟萬股,供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轉換之用。已發行211,297,804股,每股面額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七)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資本公積轉增資部份:計提撥41,534,18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4,153,418股,由原股東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9.65670200股。
2.以上資本公積轉增資部份,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增資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3.本次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發行普通股41,534,180元,增資後計發行普通股215,451,222股,總額2,154,512,220元。每股面額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股票簽證機構:本公司發行無實體股票。
(十一)本次增資發行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一)茲訂於一○四年九月二日,為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起至一○四年九月二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五時前蒞臨(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參加集保戶者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本次現金股利謹訂於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代為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元以捨去)。
(二)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4-8125
四、茲將本公司最近二年度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盈餘分配表等財務報表刊載於後(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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