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款公司代號:5830公司名稱:三信商銀發言日期:2026/03/10發言時間:13:16:23發言人:江鴻蒼1.事實發生日:115/03/09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董事會115年3月9日決議通過114年度董事酬勞新臺幣26,126,000元及員工酬勞新臺幣78,379,000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2)上述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財務報告估列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