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款公司代號:3528公司名稱:安馳發言日期:2026/03/10發言時間:18:06:44發言人:林志峰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0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5/2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5號21樓(安馳公司)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114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5):修正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案。7.臨時動議: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3/29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5/2710.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之規定,本公司擬定於115年3月20日起至115年3月30日止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3月30日下午4時前提出並於上述期間內送(寄)達本公司公告受理處所,依規定辦理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案處所:安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5號21樓,收件人:林志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