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公司代號:2887公司名稱:台新新光金發言日期:2026/03/23發言時間:19:16:42發言人:林維俊1.事實發生日:115/03/232.公司名稱: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新光人壽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出具不動產洽商意向書。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