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準:鴻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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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民國104年0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股東紅利以103年度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3,441,814,568元及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3,767,259股,另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4,530,866股。盈餘(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4年07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8127號函核准發行。
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鴻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電視機、傳真機、錄放影機、音響、及有關零組件之製造加工銷售業務。
2.電腦終端機、電腦、顯示器、電子計算機及週邊設備,電源供應器及有關零組件之製造加工銷售業務。
3.不斷電系統設備之製造、加工及買賣。
4.電話及通訊設備之製造、加工及買賣。
5.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貿易。
6.代理國內外廠商產品之經銷、報價及投標業務。
7.G801010倉儲業。
8.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9.C805050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10.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11.C801010 基本化學工業製造業。
12.CA02990 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金屬製電腦機殼) 。
13.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14.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15.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16.C805030 塑膠日用品製造業。
17.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業務。
(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150億元,分為15億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土城區土城工業區中山路3之2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9人、監察人2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均得連任。
(六)章程修訂日期:民國79年4月21日訂立,民國104年06月25日修訂。
(七)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13,767,258,270元,分為1,376,725,827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暨其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自103年度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137,672,590元發行新股13,767,259股及員工紅利新台幣480,000,000元依104年06月24日本公司收盤價109.5元並考量除權息之影響以每股105.94元為計算基礎,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55元,以現金發放,發行新股4,530,866股,共計發行新股18,298,125股。
2.新股發行條件:本次增資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計算,盈餘轉增資除員工紅利外,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票面金額認購。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3,950,239,52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1,395,023,952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茲訂定104年09月02日為增資配股及配息基準日,並依法自104年08月29日起至104年09月0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3年08月28日(星期五)16時30分以前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民生東路一段51號三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
俾可享受配股權利。電話:(02)2562-1658。
五、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發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六、現金股利訂於104年09月30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費由股東支付。
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八、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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