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協禧:代子公司PANAMA ADDA CORP.公告處分昆山增茂微機電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對象異動)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0款


公司代號:3071


公司名稱:協禧

發言日期:2026/05/06

發言時間:15:20:05

發言人:蔡政宏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5/5/6至民國115/5/6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處分昆山增茂微機電有限公司之全數股權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5月6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不低於人民幣6,800萬元(約新台幣30,168萬元)

6.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昆山增茂微機電有限公司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35,295仟元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電腦風扇之製造、加工、銷售業務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11.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人民幣39,800仟元

12.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人民幣1,571仟元

13.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美金4,700仟元

1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昆山市鑫則旺企業管理合夥企業

與公司之關係: 無

1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7.處分利益(或損失):

預估處分利益不低於人民幣2,820萬元

1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合約約定辦理

1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經取得獨立專家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後,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20.經紀人: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集團營運策略考量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5月6日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新台幣1,465,667仟元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33.24%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37.65%

28.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93.34%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新台幣1,447,486仟元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31.59%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37.18%

32.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92.18%

33.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12年度:新台幣109,061仟元

113年度:新台幣80,647仟元

114年度:新台幣 (12,927)仟元

34.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112年度: 新台幣0元

113年度: 新台幣49,617仟元

114年度: 新台幣0元

35.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6.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靜誠會計師事務所

37.會計師姓名:

林宜靜

38.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高市會證字第0977號

3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114年12月30日

40.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原經114年12月30日董事會決議交易對象為昆山市久旺元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嗣因交易對方內部投資架構調整,改由昆山市鑫則旺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承接本次

交易,兩間公司負責人為同一人,且交易條件未有重大變動。

為確保履約能力及保障本公司權益,已於交易條件中約定由原交易對象及其負責

人擔任連帶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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