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晶投控:代子公司頂晶科技公告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之應公告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2款


公司代號:3713


公司名稱:新晶投控

發言日期:2026/05/12

發言時間:16:39:32

發言人:劉財能

1.事實發生日:115/05/1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定裕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與頂晶科技為兄弟公司,同一母公司100%持有。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058,40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9,53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48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0,01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4,76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定裕為興建自用電廠之資金需求,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故為定裕提供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6,48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

(2)日期:

合約到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058,40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45,01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50.1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6.2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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