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陳于晴 台北
台新新光金控 2025 年 7 月 24 日正式合併,子公司新光人壽今年 1 月開帳的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由去年底的 996 億元變為 560 億元,減少逾 4 成,引發市場關注。台新新光金控 (2887-TW) 今 (14) 日表示,無論是金控母公司或子公司新光人壽,在合併相關的會計處理上,均嚴格遵循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 及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之函釋,合法合規辦理,並澄清外界疑慮,「外價金並無任何調整或收回」情事,為尊重主管機關監理原則,將配合額外增提。
台新新光金解釋,本次爭議源自於台灣首宗兩大金控合併後,壽險子公司整併過程中所涉及的「會計準則」與「監理規範」交錯。
根據 IFRS 3 企業合併規定,在 2025 年 7 月 24 日合併基準日時,金控母公司必須將資產負債按「公允價值 (市價)」重新衡量。由於子公司新光人壽需維持個體報表直到 2025 年底合併消滅,導致「金控合併報表」與「壽險個體報表」在後續匯率波動下,提存基礎產生落差,進而影響帳面餘額的表達方式。
台新新光金強調,本次調整屬於會計處理基礎差異所導致的「一次性調整」,對公司實質營運並無負面衝擊,並不影響當期損益及資本適足率,整體營運及保戶權益均不受影響。
台新新光金表示,這是國內首宗兩家金控合併之壽險子公司整併的案例,涉及合併會計與保險監理規範交錯之議題,乃屬前所未有;不過,為尊重主管機關監理原則,新光人壽已配合調整相關會計處理並於第一季財報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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