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瑞儀: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公司代號:6176


公司名稱:瑞儀

發言日期:2026/05/29

發言時間:16:32:50

發言人:黃涼

1.事實發生日:115/05/29

2.公司名稱: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民國1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現金減資金額新台幣

1,162,568,160元,銷除股份116,256,816股。係以本公司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

為普通股465,027,263股為計算基準,減資比率約為25%,每股退還股款現金約

新台幣2.5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減資後股本新台幣3,487,704,470

元,計348,770,447股;惟減資後實收資本額、實際減資比率,以減資換發股

票基準日之已發行股份總數計算之。

(2)依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一條準用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四條之規定辦理。

(3)本公司債權人對此次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於115年5月29日

至115年6月29日之期間內以書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郵寄向本公司提出。(以郵

戳日為憑,受理地址為:高雄市前鎮區中六路1號,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處;請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瑞儀光電現金減資

債權人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逾期未表示異議即視為同意本減資案。

債權人提出異議後,若轉讓債權,則喪失異議權,已向本公司提出之異議視為

撤回,併此告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