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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5/06/26
2.公司名稱:智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司業經1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及74條規定,辦理致債權人公告。
(2)本公司業經民國115年5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19,010,000元,銷除股份11,901,000股,減資比例
16.59809487%,每仟股減少165.9809487股;減資後之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598,000,000元,減資後發行股數計59,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3)本次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嗣後因本公司股本發
生變動致減資比例須調整或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審核要求及其他相關
未盡事宜,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處理之。
(4)本公司之債權人對前述減資決議如有異議者,請自民國115年6月26日
起至115年7月27日止)持相關憑證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聲明,以便依法辦
理,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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