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聯大: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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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5/06/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童至祥-大聯大控股(股)公司 董事
(2)黃偉祥-大聯大控股(股)公司 董事
(3)曾國棟-大聯大控股(股)公司 董事
(4)葉福海-大聯大控股(股)公司 董事
(5)于卓民-大聯大控股(股)公司 獨立董事
(6)陳永清-大聯大控股(股)公司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童至祥-安碁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展籐有限公司 董事、
全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2)黃偉祥-鑫聯大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法人代表)、
台驊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法人代表)、鳳凰創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鳳凰貳創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鳳凰陸創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 董事、台企再造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3)曾國棟-駿躍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4)葉福海-海佑有限公司 董事、明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神腦國際
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全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配客永續整合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法人代表)、泰科動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法人代表)
(5)于卓民-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艾訊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松川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6)陳永清-匯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5/06/30~118/06/2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經個別投票表決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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