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公司代號:3390公司名稱:旭軟發言日期:2026/07/15發言時間:20:45:29發言人:黃淑媛內容: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一)停止受理轉交換之事由:辦理配股配息作業事宜。(其他事項敘明:)(二)停止受理轉交換登記起訖日期:115年07月23日至115年08月17日止。(三)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5年07月23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15年07月21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