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今皓:本公司及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3款


公司代號:3011


公司名稱:今皓

發言日期:2026/07/17

發言時間:19:01:01

發言人:林盟傑

1.事實發生日:115/07/1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今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今皓光電(昆山)有限公司(J.H.P)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8,75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8,981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8,981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超過授信期限三個月以上應收帳款轉列資金貸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96,00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41,530

5.計息方式:

年利率2.45%。

6.還款之:

(1)條件:

本金到期一次償還或得部分提前清償,清償時本息一次還清。

(2)日期:

自董事會決議日起算一年內。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18,981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85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其中包含8,000萬元為仍有效之資金貸與額度,

惟該資金貸與額度並未動用,故實際未償還金額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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