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立法院今(28)三讀通過《民法》第 1223 條修正案,正式拍板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規定,並增訂施行法明定自總統公布日起算預留 6 個月緩衝期後上路。這項攸關全台民眾資產傳承與遺囑規劃的重磅改革,徹底打破過去「旁系血親也能分一杯羹」的舊制,讓民眾未來在分配辛苦攢下的房產與積蓄時,能夠真正拿回 100% 的自主權,不再讓沒有共同生活的旁系親屬成為資產傳承的意外變數。
過去常有民眾在立遺囑時,想將房地產或全數資產留給伴侶、子女或照顧自己的特定人,卻往往因為《民法》規定的兄弟姊妹特留分(應繼分的 3 分之 1)而綁手綁腳,甚至引發家族對簿公堂。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家族辦公室服務負責人王瑞鴻指出,本次修法大幅提高了被繼承人透過遺囑自主安排財產分配的彈性,過去與自己並沒有共同生活關係的兄弟姊妹,因為特留分而享有強制繼承權、進而影響傳承規劃的亂象與遺憾,未來終於獲得根本性的改善。
不過,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家族辦公室服務負責人王瑞鴻表示,刪除特留分保障並不代表兄弟姊妹完全失去繼承權。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未訂立有效遺囑,遺產仍將依照《民法》規定的法定繼承及應繼分方式分配。因此,如果民眾早已立好遺囑,建議趁著 6 個月的緩衝期內重新檢討內容與分配安排;至於尚未訂立遺囑的民眾,更應該及早與專業顧問規劃,確保未來的遺產分配結果能精準符合自身的真實意願。
除了遺囑內容要調整,遺囑的形式與實質有效性,更是未來資產規劃成敗的關鍵所在。專家強調,如果遺囑因為形式要件欠缺或不符規定而遭到法院判定無效,遺產仍將打回原形,依《民法》規定的法定繼承順序及應繼分辦理分配,屆時恐無法達到預期的傳承效果。隨著 6 個月緩衝期倒數,民眾應趁早檢視名下資產,為自己與家人打造最安心的財產傳承防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