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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2月告別手足爭產、「大老婆條款」升級 Deloitte授5絕招兼顧省稅與傳承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繼承編重大修正案,正式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保障,同時重塑生存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第1030-1條),由總統賴清德於8月17日頒布後明年2月17日生效,宣告過往即使預立遺囑將財產留給特定親屬、照顧者或公益團體,手足仍可依法「強卡」特留分的現象將走入歷史。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指出,此次修法大幅放寬對遺囑自由的限制,單身族、頂客族及高資產人士的資產自主權顯著提升,生前贈與搭配遺囑規劃將成為家族財富傳承的重要關鍵,勤業眾信團隊並特別點名高資產家族應掌握5大兼顧防爭產與省稅的傳承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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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2月告別手足爭產、「大老婆條款」升級 勤業眾信授5絕招兼顧省稅與傳承。(鉅亨網資料照)

勤業眾信解析,過去《民法》規範縱使被繼承人生前立下遺囑指定遺產分配,兄弟姊妹仍享有法定應繼分1/3的特留分保障。新法正式上路後,只要遺囑合法有效,兄弟姊妹將不得再以特留分受侵害為由主張分配權利。


不過,勤業眾信家族辦公室服務負責人王瑞鴻提醒,修法刪除的是手足的「特留分」,而非「法定繼承權」。若被繼承人未預立遺囑,且無第一、二順位繼承人(子女、父母)時,兄弟姊妹依法仍可參與繼承。因此,及早預立遺囑並明確表達財產分配意願,將是落實個人傳承意願的補充要件。

除了手足特留分變革,財政部因應憲法法庭判決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針對「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及特定親屬」進行制度重塑,對配偶權益帶來深遠影響,同時創造出合理的省稅空間:

  • 擬制遺產稅負歸屬明確化:死亡前2年贈與特定親屬之財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時,改由受贈人依受贈比例負擔相應遺產稅額,不再造成無受贈權益之繼承人負擔稅負的不公現象。

  •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扣除額提高: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之財產,於計算生存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將納入視為被繼承人的現存財產。此舉不僅大幅提升生存配偶(俗稱大老婆條款)可請求分配的扣除額基數,拉高免課稅的額度,同時大幅降低整體遺產稅負負擔。

王瑞鴻表示,相較於身故後一次性透過繼承移轉財產,生前贈與具有極高彈性,能結合信託、保險及家族治理機制,兼顧資產控制權與節稅需求。面對繼承及稅務新制,勤業眾信王瑞鴻特別點名高資產家族應掌握以下5大兼顧防爭產與省稅的傳承策略:

  1. 及早預立遺囑:明確指定財產分配,善用手足特留分刪除後的遺囑自由空間,防範身後家族糾紛。

  2. 靈活運用生前贈與:善用每年贈與免稅額,逐步完成財富移轉,有效降低身後一次性繼承的龐大遺產稅負壓力。

  3. 通盤考量生前2年贈與:評估生前贈與對遺產總額、配偶剩餘財產請求權扣除額及最終稅負的連帶影響。

  4. 導入多元傳承工具:善用信託、人壽保險(享保險給付免稅或節稅效益)及家族治理架構,強化資產保全與控制力。

  5. 諮詢專業團隊:跨領域整合法律與稅務諮詢,精算最佳扣除額與稅率級距,打造量身訂做的完整財富傳承與省稅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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