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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特:說明媒體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公司代號:3051


公司名稱:力特

發言日期:2026/08/28

發言時間:10:20:25

發言人:趙寄蓉

1.事實發生日:115/08/27

2.公司名稱: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新聞網

6.報導內容:力特光電內線交易案 董事長女兒等14人遭訴

7.發生緣由:說明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媒體報導有關「力特光電內線交易案,董事長女兒等14人遭訴」之新聞,涉

及本公司總務部協理馬仁強先生等人本公司對於媒體所報導之司法案件予以關注,

並已就相關事項進行瞭解及確認。

二、馬仁強協理,尚未收到檢察機關或法院所正式送達之起訴書、起訴相關司法文

書或其他足以確認其遭起訴之正式書面通知。目前相關資訊係源自媒體報導,本公

司尚無從僅依媒體報導內容確認司法程序之正式狀態及具體內容。

三、本公司將持續關注本案後續司法程序,並於取得正式資訊後發布重大訊息申報,

以維護投資人權益及資訊揭露之正確性。

四、董事長趙寄蓉、總經理趙輝生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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